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64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1,800万股新A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述锋、薛冬
电话:010-83567905/83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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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杨博、周益聪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6083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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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骆毅平
电话:010-58328985
邮箱:ol-project-express@ubs.com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