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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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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9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与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拟与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得”)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组建一个公司,打造第三方的机构投资者之间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

 ● 本次签订的是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协商、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双方各自的决策程序。

 一、交易概述

 1、为打造第三方的机构投资者之间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本公司拟与上海万得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组建一个公司。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3、本次签订的是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协商、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双方各自的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3、法定代表人:陆风

 4、注册资本:63600万人民币

 5、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股权结构:

 ■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万得以其相关的资产、业务、数据及人员等作为投入和出资,公司以现金出资,共同组建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成立后,本公司有权增资,增资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约三分之一的股权,上海万得持有约三分之二的股权。具体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协议中确定。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双方及其关联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其他任何人开始或继续与上述业务相竞争的项目的谈判或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万得是中国大陆领先的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本次合作是公司互联网金控战略的重要布局。经过近几年的系统整合,公司已确立“地产+互联网金控”为双主业的发展战略,涵盖证券、银行、期货、保险的互联网金融配套已逐步成型。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尤其是充分利用上海万得的信息流和数据流优势,以及本公司的金融资源优势,以打造第三方的机构投资者之间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

 本次交易尚需协商、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双方各自的决策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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