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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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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改革作为第一动力,坚持“一手抓营销、一手抓传统产业、一手抓新兴产业”,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千方百计培育利润增长点。

 1、坚持传统营销和网络营销有机结合,不断创新营销方法,营销手段转型升级,营销活动异彩纷呈,实现了景区资源亮点宣传效应的最大化。

 2、不断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智慧化旅游项目建设进展迅速。一是酒店系统的全面部署与总集成、商业智能分析系统、识途网接口的贯通,保证了票务综合管理系统的全面稳定运行,游客在网上预定酒店、游山票、索道票更加方便快捷;二是完成识途网与内部酒店订单的数据接口建设,单体酒店与总集成的实时、定时数据接口建设,各酒店单体酒店管理前台及后台部分的投运,改变了原来单体酒店各自营销的局面,促进酒店朝集团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3、围绕打造“大峨眉国际旅游区”,积极推进洪雅相关项目建设,加快构建“成都—乐山大佛—峨眉山—洪雅柳江—眉山”的双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形成游客东进西出和西进东出的旅游大环线,以推动“大峨眉”区域旅游人数的快速增长。

 4、坚持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手抓,不断拓展和培育公司新的旅游产业项目,着力抓好产业链条价值挖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创新空间,使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相互促进、相互驱动。

 5、截止6月30日,公司游山票购票达到14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31.5万人次,增长27%;实现营业收入4.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77%;实现净利润54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单位固定资产确认价值由2000元调整为50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15-3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在峨眉山大酒店召开。公司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元祝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文内容详见公告:2015-39号)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3、《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提取峨眉山旅游风景区资源保护基金的议案》;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为积极构建“和谐峨眉山,幸福风景区”,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关于委托经营峨眉山风景区游山票事宜的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拟从2015年1月1日起,每年从景区门票总收入(包括管委会和股份公司)中按8%的比例提取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作为峨眉山旅游风景资源保护基金,该基金由公司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提取,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划拨到管委会财政物价局设立的资金专户,由财政物价局对该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提取该保护基金后,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峨-乐管发(2011)14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起每年从景区门票总收入中按照1.5%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景区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峨-乐管发(2014)64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起每年从峨眉山风景区门票总收入中按照3.5%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峨眉山风景区专项资金”不再提取。

 对公司的影响:

 以2014年游山购票收入为基数,2015年度提取风景区资源保护基金后,预计该事项会减少公司2 %-3%的利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马元祝、周栋良、邹志明、古树超、师进刚回避表决了此项议案。

 5、《关于审议峨眉山大酒店蜀珍苑及贵宾楼改造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将峨眉山大酒店蜀珍苑及贵宾楼改造工程升级为国际会议中心,与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场馆相配套,公司拟追加投资850万元,将峨眉山大酒店五号楼瑜伽房改造成与该项目相匹配的贵宾接待室和休息室,改造面积约为1410平方米,追加后该项目投资总额由4500万元增加为5350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15-39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06号《关于核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12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票28,268,551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5.98元,扣除12,480,000.00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67,519,995.9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2月5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3CDA3040-2)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2,259,572.86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102,624,887.63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005,210.1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660.70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273,714,147.93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本报告期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4,160,074.94元;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200,230.91元;

 (3)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29,754,303.90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董事会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 年的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四)实施方式

 公司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风险控制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除要求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应提供保本承诺外,还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

 2015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保荐机构意见

 峨眉山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峨眉山股份2015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峨眉山股份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上述具体计划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15- 40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在峨眉山大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短信方式发出。公司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汪志敏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五个议案:

 1、《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审议〈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关于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提取峨眉山旅游风景区资源保护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关于审议峨眉山大酒店蜀珍苑及贵宾楼改造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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