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年8月7日接到大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的通知,获悉万泽集团在8月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3%)质押给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4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质押给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其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万泽集团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万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7,67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40%。万泽集团本次质押股份36,00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2%;累计质押股份257,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9%。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