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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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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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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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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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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提振乏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直接影响到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状况。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推进PPP模式和金融保障模式的战略目标,强化并购重组工作力度,全员努力,克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市场环境下的重重不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4亿元,同比下降2.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56.00%。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PPP模式的推进工作,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武汉市江夏区政府、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政府、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政府的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就PPP模式开展合作,业务内容涵盖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综合治理、水利工程、湿地建设等多项景观生态修复工程。凭借在景观生态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公司PPP模式业务的开展开始步入正轨。

 报告期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了多方面的深入合作,构建稳健有效的金融平台。公司先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签署了框架协议,内容涉及景观建设、合作设立生态产业并购基金、传统项目应收账款回收等多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款11.86亿元,其中公司尝试通过金融模式促进工程款的及时回收,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从融资结构、资金监管等全方位进行设计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报告期内实现金融模式回款约2.7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苗木板块专注苗木科技产业园的发展。苗木科技产业园依托景观苗圃、花卉基地等传统优势资源,整合植入苗木展示、交易、物流等业务,形成一体化的系统平台。公司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结合苗木业务特点,不断探索升级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外部环境及内部战略定位谨慎决策,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和“园林机械购置项目”变更为14个景观生态工程项目,提高7.34亿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投向更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以1:2的杠杆比例融资,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投资于公司股票。

 伴随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新开工情况的逐步改善,公司新签项目的逐渐落地,公司预计2015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51亿元—7.45亿元,同比增长-15%—15%(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产业链优势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目前由传统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向水生态治理行业转型,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公司拥有的EDSA-东方、东联设计、东方利禾等设计品牌集合了一批优秀的顶尖设计师,能够提供水生态治理规划、水利工程设计、景观设计、生态城市规划、生态经济分析、土壤修复、 矿山修复等多专业、全方位、一体化解决方案。

 2、生态修复技术领先

 目前,景观生态板块组织架构已基本搭建完毕。公司先后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国内科研院所及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美国Tetra Tech、北欧腾博-艾瑞克森公司和卡诺集团等国际科研机构探索合作模式,引进国际生态修复领域先进技术和经验,为公司生态修复业务提供雄厚的技术支撑。

 3、品牌影响力与日俱增

 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不断通过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在园林绿化行业内形成了极具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具备了大型高端项目的承揽、设计和施工能力。从北京、上海、到锦州、南宁,从奥运会、世博会到沈阳全运会、广西园博会,公司承建的项目在各地均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不断地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4、多重模式提高回款保障

 报告期内,针对部分项目结算和收款进度较慢的问题,公司创造性地通过引入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更充分的保障。通过金融模式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问题,有利于降低账款回收风险,保障资金正常周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全面的员工激励方案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后,2014年推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覆盖核心层员工200多人,极大地激发了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以1:2的杠杆比例融资,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投资于公司股票。这些激励方案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凝聚力、集体荣誉感和公司的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一)行业及业务模式风险

 (1)行业风险

 近年以来房地产行业景气下滑,而房地产市场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收支因此受到较大影响,加之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清查和整顿,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减少了市政园林建设的投资,同时也影响了公司的收款进度。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4年第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上述因素给公司拓展新业务和实施现有框架协议与合同带来了一定困难,另外结算进度放缓等风险对存货、应收账款、收入等指标及其对应节点都不同程度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牢牢抓住城镇化推进的机会,及时调整市场布局以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展望未来,受政府资金状况影响,加之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如订单规模增长速度放缓、订单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应收账款回收等风险。

 (2)业务模式风险

 传统模式风险:市政园林项目的传统模式通常需要企业先垫资后收款,因此会形成大量存货和应收账款。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但存货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资金周转速度也和地方政府办公效率有关,造成存货无法按时结算和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工程项目运作的一般周期为1-3年左右,相对较长,部分项目长达3-5年,项目周期的长度也对公司业务模式及收款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上述带来的存货减值风险和账款回收风险,公司已根据公司制度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来降低存货减值风险,同时公司也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减值政策并控制相关风险。

 金融模式风险:2014年,公司探索并推进了金融模式,公司针对地方政府的信用、财政收入状况、抵押物等因素,设计相应的融资结构、利率、风控等方案,同时结合相应的方案选择适合该种方案的金融机构并与之合作,目的是通过金融模式促进工程收款。在此过程中,公司负责设计交易结构并撮合交易,金融机构独立决策并对项目进行融资,公司的客户承担融资成本并支付工程款。但金融模式依然存在一定风险,由于该模式中存在多个环节,政府、金融机构多方参与,需要同时协调政府及金融机构的多个部门,受诸多因素影响,涉及多项审批环节,须符合相应的风险控制规定,同时金融市场本身不断变化,给金融模式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PPP模式风险:除了传统模式和金融模式外,公司积极响应“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的号召,与多地政府就PPP模式开展合作。PPP模式更强调的是一种公司的合伙协调机制,目的在于发挥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以便与政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有利于后期回款。但这种模式依然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我国PPP模式处于起步阶段,PPP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还有待完善,同时,PPP项目落地受政策颁布进度,政策支持力度等的直接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另一方面,PPP项目一般项目周期较长,往往跨越几届政府,政府换届能否影响履约情况有待考察。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牢牢抓住PPP模式的发展机会,同时审慎考虑项目风险,筛选优质低风险的项目。

 (二)收入风险

 (1)收入风险概述

 公司属于园林绿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公司根据准则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园林绿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收集、参与项目投标、项目承接、项目实施、项目结算、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移交等环节。综上所述,园林绿化企业收入确认和项目结算无严格对应关系,存在收入风险。 

 针对上述收入风险,公司从谨慎性出发采取措施及时规避。对于已完工项目,公司每年根据未来结算额与账面累计收入孰低的原则来进行账务处理,即每期期末根据获取的最新的结算进度中的数据与账面累计收入进行对比,如账面累计收入大于最新证据获取的数据,则差额冲减当期收入,否则不做账务处理。

 (2)客户结算与收入确认金额的差异

 从项目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过程结算需要3至6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由此导致客户结算与公司收入确认金额之间存在差异。

 公司2015年1-6月重大项目结算和收入确认金额差异情况:截止到公司2015年6月30日,公司项目累计收入180.67亿元,累计结算119.75亿元,差异60.92亿元。其中,重大项目累计收入131.21亿元,累计结算93.98亿元,差异37.23亿元,明细详见同期在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

 (三)已完工未结算存货风险

 (1)潜亏风险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清查和整顿,公司的市政园林业务与地方政府合作密切,受地方政府资金压力的影响,存在结算延期带来的潜亏风险。针对潜亏风险,公司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采取积极的措施推进项目结算,如:成立结算管理部、制定结算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编制结算作业指导书、编制结算任务计划跟踪表、编制对上结算月跟踪报表等,并积极落实各项制度,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截止到目前,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和其他潜亏风险。

 (2)存货减值风险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公司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609,151.69万元,存在存货减值风险。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制订了存货减值政策,并根据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来降低存货减值风险。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56.78万元。

 (3)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是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但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资金周转速度也和地方政府办公效率有关,存在因结算延期导致收款延迟的风险。2014年起公司积极通过金融模式保障工程款的及时回收,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从融资结构、资金监管等全方位进行设计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到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

 (4)公司为推进项目结算采取的措施

 1、成立了结算管理部,专门负责对公司遗留结算项目进行管理、跟踪、策划及技术支持。

 2、制定了结算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指导大区及项目人员按照结算管理流程顺利办理结算,完成结算考核指标,促进公司资金回收。

 3、编制了结算作业指导书,指导大区及项目人员按照结算作业指导书编制结算,保证结算书编制质量,加快结算审核进度。

 4、编制了结算任务计划跟踪表,由大区经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排出结算策划,将结算完成过程中的每一工作要点、计划完成时间、责任人列出,并及时跟踪计划完成情况,以便有计划地完成结算。

 5、编制了对上结算月跟踪报表,将结算指标内所有项目分大区统计每个结算项目的结算进展情况、预计结算时间,并由专人每周、每月跟踪每个大区的结算进展情况变化。

 通过以上措施,2015年1-6月公司完成结算额125,977万元;2015年下半年结算指标内的项目正在有序地进行结算审核及定案表签订程序。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88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90)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拟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18.14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89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朝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90)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91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003,885,269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00万份,预留授予100万份。行权价格为18.2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60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分四期匀速行权。预留的100万份股票期权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34%、33%、33%行权比例分三期匀速行权。

 3、2014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9人调整为225人,取消对应的拟授予的378,300份期权。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由9,000,000份调整为8,621,700份。

 2014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4年12月18日。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东方园林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东方园林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

 Q = Q0 ×P1×(1+n)/(P1+P2 ×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东方园林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 ÷(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缩股

 P=P0÷ 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配股

 P= P0×(P1+P2× n )/【P1×(1+n )】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015年5月20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8,711,9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65,566,276.56元。

 根据公司2015年6月17日刊登的《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目前,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对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前的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18.20元-0.065元=18.14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律师的结论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92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情况,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2、公司目前尚未执行的框架协议金额较大,但受政府资金状况、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的风险;

 3、本公告内容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就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订单情况

 2015年1-6月公司完成框架协议或合同签约共计433.26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待执行的框架协议及合同金额为790.28亿元。

 二、应收账款进展情况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回款118,550.7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37,546.73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403,044.07万元,应收款项的回收周期一般在3年左右,账龄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88%,基本符合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个别项目存在欠收情况,欠收款73,246.08万元。

 1、传统类项目的收款进展情况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公司传统类的重大项目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2、保障类的项目收款进展情况

 目前土地保障条款下项目回款基本正常,还没有因为政府在付款节点无法付款,导致土地保障条款启动的情况发生。2015年以来,公司继续通过金融模式保障工程款的及时回收,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继续从融资结构、资金监管等全方位进行设计和实践。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公司保障类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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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于期末单项余额大于2000万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低于账面余额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期末单项余额2000万以上经测试未减值以及2000万以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比例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的比例分别为5%、10%、10%、30%、50%、100%。

 公司对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的,公司收款模式为5-3-2(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50%,最终结算收30%,结算1年或2年后收20%)或6-2-2(同上),公司根据工程的过程认量和最终结算来确认应收账款,例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认量1000万,公司确认应收账款1000万,根据合同约定收款500万,应收账款余额500万,根据合同约定,这部分款项需待最终结算或质保期后收款。由于公司项目周期一般在1年左右,工程最终结算周期为半年至1年,因此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3年以内。综上所述,我们认为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业务的一般特点,计提的比例为5%和10%。

 截止目前还没有发生大额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全部根据账龄计提。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6月30日3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6%、96%、94%、88%、88%。根据公司未审计数据,2015年6月30日,累计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5.08亿元。

 四、工程结算进展情况

 从结算来看,由于公司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过程结算需要3至6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公司不存在与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

 2015年1-6月,完成结算125,977万元,其中2012年底前完工项目结算168万元,2013年完工项目结算10,414万元,2014年完工项目结算824万元,2015年1-6月完工项目结算513万元,2015年1-6月在施项目完成进度结算114,058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609,152万元,其中2012年底前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53,540万元、2013年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32,645万元、2014年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21,899万元,2015年6月30日完工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2,238万元,2015年6月30日在施项目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余额498,829万元。基本上符合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

 1、2012年底前完工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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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3年完工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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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4年完工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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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5年在施重点项目结算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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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2015年1-6月重大项目结算和收入确认金额差异情况

 截止到公司2015年6月30日,公司项目累计收入180.67亿元,累计结算119.75亿元,差异60.92亿元。其中,重大项目累计收入131.21亿元,累计结算93.98亿元,差异37.23亿元,明细如下:

 2015年6月30日重大项目累计收入与累计结算差异汇总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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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程存货(已完工未结算)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制订了存货减值政策,并根据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政策及执行情况如下:

 1、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截至目前,公司无该类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在施项目。

 2、从谨慎性出发,对于完工2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项目按照账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56.78万元,其中完工2-3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40,068.63万元,按5%计提2,003.43万元;完工3-4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11,959.00万元,按10%计提1,195.90万元;完工4-5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481.86万元,按10%计提48.19万元;完工5-6年的未结算工程项目金额1,030.89万元,按30%计提309.27万元。

 2015年6月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存货完工年限分布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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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风险提示

 1、尽管目前公司未发生坏账损失,但存在因结算延期而导致收款延迟的情况,存在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2、公司目前尚未执行的框架协议金额较大,但受政府资金状况、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场地准备以及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落地速度放缓,工程工期延长的风险;

 3、本公告内容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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