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华泽钴镍 公告编号:2015-06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钴镍”或“公司”)已于2015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现对原公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补充: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两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地点明确为西安市陕西宾馆18号楼2-17会议室。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7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补充完善后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8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 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15:00至2015年8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西安市陕西宾馆18号楼2-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资建设印尼(中国)镍基新材料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资建设镍基镁基新材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结构化收益业务规模增加至20亿元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两项议案关联方股东王辉女士、王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两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5年8月10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93。

 2.投票简称:“华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

 (4)对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注意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程永康

 联系地址: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会议回执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用“√”表示意见。

 2、对某一议案,不能既在“同意”栏内打“√”,又在“反对”或“弃权”栏内打“√”,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