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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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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江泓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姚鹏先生、赵震先生、李虹女士、马健先生、独立董事杜丽虹女士、殷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毅先生、同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程晓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及保证金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华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00(2.01—2.10)、3、4、5、7、8、9为特别表决事项,

 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公司控股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622,463,220股,对议案2.00(2.01—2.10)、3、4、7、8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永律师、陈晓梅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4日

 至2015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六、其他事项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程晓晞、王渴

 联系电话 010—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公告编号:临2015-06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

 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时尚)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6.5亿元,累计6.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4.84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8月6日召开了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同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5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虹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9%,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5,611.65万元,负债总额78,711.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0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杭州时尚目前正在开发建设杭州万通中心,此次贷款成功,将有利于公司商用物业项目开发计划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收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拟提供上述担保外,本公司还为北京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万通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万通杭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计28.34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担保数额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2%。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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