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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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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7月2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保证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另行公告。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7月2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26,058股,每股发行价格1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7,629,014.5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15,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1,949,988.5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8日了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65号《验资报告》。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13,069万元,通过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增资的方式来实施。

 201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109.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截至2015年8月6日,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150.59万元(其中191.26万元为利息收入)。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150.59万元和置换出的先期自筹资金109.67万元,共计13,260.26万元对华东电子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洁

 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11日

 营业执照号码:37061322801228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的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建筑工程安装;智能安防监控设备安装、销售;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东电子的总资产为21,858.3万元,净资产为17,567.69万元,净利润2,098.45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对华东电子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后,华东电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华东电子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各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华东电子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电子增资。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电子增资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电子增资。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电子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华东电子的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涉及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华东电子增资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电子增资。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拟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华东数据”)。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华东电子2015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华东电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王夕众

 组织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壹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咨询、转让;自有媒体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特别约定

 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引进高端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股东单位华东电子同意华东数据适时推出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华东电子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股权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5%)给予华东数据的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转让价格以公司注册成立时的原出资股权价格进行计算)。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华东数据依托于中国港口网(http://www.chinaports.com)的数据和客户资源,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通过为港口航运参与者提供综合性物流服务,探索今后港航信息化建设中新的技术方向和盈利模式,增强公司信息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服务竞争能力,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奠定良好的基础。

 2、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产业受政策、行业竞争、资本等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对“互联网+”物流产业的进一步探索,无论是在业务形式还是在管理模式上都将存在一定挑战。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潜在需求的深度理解,依托于公司多年来在港口物流信息化领域的资源储备和客户积累,能有效拓宽服务市场,推动资源整合和开发,提升公司运营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对当前的主营业务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26,058股,每股发行价格1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7,629,014.5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15,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1,949,988.5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8日了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6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6个项目:

 ■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概述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

 1、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东电子变更为华东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华东数据”)。

 2、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港口物流软件产品升级与开发”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东电子变更为华东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科技”)。

 3、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东电子变更为华东科技。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王夕众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咨询、转让;自有媒体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夕众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1日

 营业执照号码:3706712000020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的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建筑工程安装;智能安防监控设备安装、销售;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东科技的总资产为2,000.23万元,净资产为2,000.23万元,净利润0.23万元。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为了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继而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提升管理协同效应。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对应募集资金的安排

 经公司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50.59万元和置换出的先期自筹资金109.67万元,共计13,260.26万元对华东电子进行增资。

 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华东电子将分别向华东数据和华东科技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和11,650.59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同时,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华东数据和华东科技将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拟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拟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性变更,为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八、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华东电子拟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拖柜宝物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拖柜宝”)。

 拖柜宝以港口集装箱运输为切入点,充分运用移动互联、云计算、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物流信息资源、连接小微集卡物流商,实现集卡运输的集约化整合,提高集装箱物流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旨在打造港口物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综合产业链,符合企业融入“互联网+”物流产业的战略布局,推动企业向第三方港口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

 同时,为了激励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引进高端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股东单位华东电子同意拖柜宝适时推出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华东电子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股权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5%)给予拖柜宝的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转让价格以公司注册成立时的原出资股权价格进行计算)。

 近日,拖柜宝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现已办理完毕,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拖柜宝物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创苑路750号002幢661室

 法定代表人:李大林

 组织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7日

 营业执照号码:330215000120220

 经营范围:物流、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硬件的设计、开发、运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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