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托管人的议案》。
因原托管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批准本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公司现将原托管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托管人变更外,本计划中其它要素未发生变化。公司将与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方重新签订《富安达富享4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本计划的相关费用由参与方协商后确定。上述托管人的变更不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辛克侠先生、宋荣荣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