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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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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47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上午10:30在南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秦勇、独立董事杨国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思明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ACE投资基金投资及融资进度,在不超过1.35亿美元的额度内,决定FID II(HK)对ACE投资基金的出资事项;在不超过3.5亿美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中的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ACE投资基金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FID II(HK)Limited持有其50%股权。公司按出资比例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董事会在对《关于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黄一新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形。

 公司副董事长黄一新现任ACE投资基金董事长。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黄一新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气体供应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签署《〈气体供应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其向本公司供应气体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10%的加成率)”调整为“市场价格”并据此调整气体供应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签署〈气体供应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杨思明、黄一新、钱顺江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南钢联合签署《气体供应合同》补充协议,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价格根据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长杨思明、副董事长黄一新、董事钱顺江分别现任南钢联合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和总会计师。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杨思明、黄一新、钱顺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南京新奥南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节能环保业务,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节能环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持有的南京新奥南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南钢”)25%股权以评估价201.79万元转让给金凯节能环保。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现有节能环保业务均整合进入金凯节能环保,实现统一平台专业化运营。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14:30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48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上午在南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陶魄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魄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出资及担保事项程序规范。公司对ACE投资基金融资按FID II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气体供应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价格调整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31日

 至2015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8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5年8月28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卞晓蕾 唐睿

 电话:025-57072073、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50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8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收购FID II(HK)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FID II(HK)Limited(以下简称“FID II(HK)”100%股权。(详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收购FID II (HK)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5年7月17日,FID II(HK)股东变更为金凯节能环保,该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公司以此为平台,投资ACE Investment Fund LP(以下简称“ACE投资基金”)境外清洁能源基金。根据ACE投资基金投资安排,现将对基金出资及融资担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ACE投资基金简介

 ACE投资基金系FID II(HK)、CWEI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WEI(HK)”)和E Fund Management (Hong Kong) Co.,Limited(以下简称“E FUND(HK)”三方共同于2014年12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注册地位于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FID II(HK)、CWEI (HK)和E FUND(HK)同时分别出资3欧元、2欧元和1欧元在开曼群岛设立有限责任豁免公司ACE GP,作为ACE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公司。

 ACE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为Energias de Portugal, S.A(葡萄牙电力公司,以下简称“EDP”)旗下优质资产项目及其他清洁能源、风力发电项目。该等项目主要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经营性项目,现金流稳定,系类固定收益投资项目。

 ACE投资基金为FID II(HK)的参股公司,FID II(HK)持有其5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二、ACE投资基金出资及担保事项

 根据ACE投资基金协议约定,ACE投资基金目标投资额为10亿美元。FID II(HK)、CWEI (HK)和E FUND(HK)出资总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欧元,下同)。其中,FID II(HK)、CWEI(HK)和E FUND(HK)分别认缴出资1.5亿美元、1亿美元和0.5亿美元。其余7亿美元以向一般投资人募集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取得,FID II(HK)、CWEI(HK)和E FUND(HK)的最终母公司应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融资提供担保。

 (一)ACE投资基金出资事项

 1、2014年12月29日,ACE投资基金的全资子公司ACE ASIA、CWEI(HK)与EDP三方签署《股份购买协议》,ACE ASIA以94,222,128.95欧元收购EDP设立于澳门的EDP Asia-Investment and Consultancy Ltd(葡萄牙电力亚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的股权。FID II(HK)已按比例完成出资14,458,985.94欧元。

 2、根据ACE投资基金相关协议约定,FID II(HK)对ACE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5亿美元。除已出资的14,458,985.94欧元,FID II(HK)还需向ACE投资基金出资约1.35亿美元。

 (二)ACE投资基金融资担保事项

 1、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折合人民币总金额259,073.31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22%。

 2)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5125.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2、ACE投资基金10亿美元投资额中7亿美元来源于融资。根据ACE投资基金协议约定,公司需对7亿美元融资按FID II(HK)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即公司需向ACE投资基金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美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长根据ACE投资基金投资及融资进度,在不超过1.35亿美元的额度内,决定FID II(HK)对ACE投资基金的出资事项;在不超过3.5亿美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审计委员会对担保事项的意见

 同意公司按照FID II(HK)对ACE投资基金的出资比例,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不超过3.5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为ACE投资基金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73亿元,约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3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的意见

 1、ACE投资基金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FID II(HK)Limited持有其50%股权。公司按出资比例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董事会在对《关于对ACE投资基金出资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黄一新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形。

 公司为ACE投资基金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73亿元,约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3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5—051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

 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7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贸钢宝”)已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贸钢宝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及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情况

 金贸钢宝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为改制设立股份公司,2015年4月,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金贸钢宝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金贸钢宝注册资本增加至11000万元。

 金贸钢宝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确定为2015年4月30日。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5】01512号),截至2015年4月30日,金贸钢宝母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1,151.85万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苏评报字【2015】第002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金贸钢宝母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341.41万元。

 金贸钢宝以经审计的净资产111,518,486.93元,按1.0138:1的比例折为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11,000万股,公司各股东按照其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份额的股份公司股份。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1,000万元,股份总额为1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除注册资本外的净资产余额1,518,486.93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变更完毕后,金贸钢宝的股东成为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同时,原金贸钢宝的一切债权债务和一切权益义务均由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7月28日向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换发了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工业区浦洲路35号综合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翁惠泉

 注册资本:1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28日至******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材;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

 目前,金贸钢宝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相关申报材料正在准备之中,并计划在金贸钢宝新三板挂牌的同时,由金贸钢宝向其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组成的员工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二、金贸钢宝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申请挂牌的目的

 (1)规范运作。金贸钢宝在新三板挂牌,需经过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中介机构辅导规范,并接受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持续监管,公司治理和运营将进一步规范。

 (2)拓展电商业务。金贸钢宝作为本公司独立的业务板块,近几年发展迅速,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金贸钢宝进一步增强品牌影响力,推动金贸钢宝做大做强。

 (3)实现员工与公司利益捆绑。金贸钢宝向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4)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目前,金贸钢宝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主要为自有资金,融资渠道有限。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更多投资者利用市场发现金贸钢宝投资价值。金贸钢宝可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有效调整其资产结构及财务状况。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不影响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金贸钢宝主要从事钢材尾材网上销售业务,是全国唯一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钢材尾材网上超市,现有注册客户5000余家,客户购买率接近100%。

 鉴于金贸钢宝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本公司,金贸钢宝的业务不属公司的核心业务且无同业竞争情形,其资产规模占公司总资产规模比例较小,故此,金贸钢宝在新三板挂牌后,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2)不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钢铁主业保持稳定,正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业务。金贸钢宝在新三板挂牌,实现资产证券化、股权多元化、运作规范化,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加、持有股权价值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金贸钢宝在新三板挂牌时间尚未确定,能否顺利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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