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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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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70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蒙发利,证券代码:002614)于2015年7月30日、2015年7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7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关于与好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5年7月29日公司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与韩国 REPTECH CO., LTD控股股东 Lee Jun Hyung (持有 REPTECH 94%的股份)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同日公司与好慷就共同搭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推广智能健康家居产品和家庭健康服务等事宜达成共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015年7月31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关于收购棨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进展公告》。台湾投审会核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收购棨泰健康60%股权的事宜。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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