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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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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5-066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有媒体发表题为《万达院线高溢价收购低效资产》、《王健林夫人涉嫌内幕交易》的报道,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公司已于8月1日就该事项发布了《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2015-065号),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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