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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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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9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本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0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21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会议材料于材料2015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二号热源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徐振兴先生、温德纯先生、钟田丽女士、刘永泽先生、贵立义先生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会议内容通报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会7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徐振兴先生、温德纯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董事会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事项表决通过的具体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开始停牌;2015年6月1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开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公司重大资产的筹划背景和原因:本次重组是为了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公司与多方沟通,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方式为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的行业是与公司主业相同及相近的节能环保新能源行业。因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尚无具体的框架方案。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规模较大,方案比较复杂,预计相关工作难以在短期内完成。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公司须与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各方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暂不确定是否需要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预计复牌时间。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决定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本次继续停牌申请尚须得到上交所的批准。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中已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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