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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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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5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经于2015年5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5日、6月12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分别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协同各方进行洽谈、磋商,并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方案论证已经趋于成熟,确认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8月2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8月31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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