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91,319,72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8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说明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2 年6月8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61 号《关于核准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公司使用原名“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1,319,726股新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发行的91,319,726股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79,242,881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从579,242,881股增加为766,264,018股。具体如下: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6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完成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发行91,019,417股、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6,534,611股,股份锁定期36个月。公司股本变更为716,796,909股。
2、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完成向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9,467,109股,股份锁定期12个月。公司股本变更为766,264,01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南海控股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南海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南海控股无上述承诺之外的其他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319,72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7日。本次限售上市流通股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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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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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南海控股的承诺函,南海控股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5年8月7日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九、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