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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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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金名称及类别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更名为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1、将本基金原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中“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为便利投资者,本公司将修订后的《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官网上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变更基金名称及类别的

 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更名为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1、将本基金原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中“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为“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3、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四)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四)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为便利投资者,本公司将修订后的《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在官网上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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