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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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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5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5年7月30日上午10:30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顺支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陆亿元(含前次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其中肆亿贰仟万元为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及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女士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余下壹亿捌仟万元为公司、关联公司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房产、土地抵押,及曹世如女士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为无偿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5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年7月30日13:00时在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证券代码:002697 告编号:2015-06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及

 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事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陆亿元(含前次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其中肆亿贰仟万元为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及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女士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余下壹亿捌仟万元为公司、关联公司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以房产、土地抵押,及曹世如女士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2、关联关系: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55.475%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女士持有资产公司90%股权,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持有资产公司10%股权。因此曹世如女士及资产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七名董事均对议案投赞成票,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二、公司前次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21)。贷款情况如下: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自然人

 曹世如,510103********1944,持有公司55.475%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关联法人

 公司名称: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445,209元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路8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曾俊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0000065856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04201904233

 资产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及物业管理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女士、资产公司为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肆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资产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支持公司发展,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2015年初至6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程序及审批权限规定。

 八、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6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

 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950万元向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批发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批发公司已完成增资相关事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7月23日取得了成都市武侯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510107000294950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乡马家河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曹世如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有效期至 2016 年 4 月 1 日);零售:卷烟、雪茄烟(凭许可证在有限期内经营)、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蛋类收购;海椒、花椒、

 菌类、干菜、粉丝分装加工;零售:花卉、医疗器械(仅限一类和二类中不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摄影冲洗服务,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7日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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