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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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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15-02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起,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7月2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7月3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为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4,129,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3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4,119,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1名董事人选的议案,选举王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代表股份数

(股)

同意股数(股)

(所占比例)

反对股数(股)

(所占比例)

弃权股数(股)(所占比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234,129,474234,129,474(100%)0

(0.0000%)

0

(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34,119,474234,119,474

(100%)

0

(0.0000%)

0

(0.000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10,00010,000

(100%)

0

(0.0000%)

0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选举王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负责人:麻云燕;

见证律师:麻云燕、石之恒。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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