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以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盛通股份股票的购买。详见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及摘要修订》以及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15年7月30日,“兴证资管鑫众N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19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6%),交易均价为26.0606元/股,成交金额合计57,216,095元。具体购买情况如下表:
日期 | 购买方式 | 成交股数 | 均价 | 成交金额 |
2015/7/28 | 集中竞价 | 720,400.00 | 27.7593 | 19,997,792.00 |
2015/7/29 | 大宗交易 | 1,000,000.00 | 24.9100 | 24,910,000.00 |
2015/7/29 | 集中竞价 | 475,100.00 | 25.9068 | 12,308,303.00 |
合计 | - | 2,195,500.00 | 26.0606 | 57,216,095.00 |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