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6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94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64
债券代码:112102 债券简称:12大康债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大康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相关规定,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14日及1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12大康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大康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以及《关于“12大康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059、062)。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实:“12大康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在结算公司剩余托管量仍为330万张。因此,本公司“12大康债”不存在需要回售的情形,债券持有人将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7.30%。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65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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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991,511,331.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88%,主要系公司新增的蛋白质贸易业务大幅拓展所致;
(二)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24,448,887.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2.68%,实现利润总额25,740,739.5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56,483.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79%,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获得收益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120万元至1,35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5.65万元,与前次业绩预告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