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2015年7月29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玖亿玖仟万元,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3月27日《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及2015年4月22日《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止2015年6月13日,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和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提供壹亿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6月13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一)》。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3,526.21万元,占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3.6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