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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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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16 公司简称:湘电股份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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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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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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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旧复杂低迷,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虽然总体平稳,但工业生产起色不大,增长速度稍有回落。公司按照年初的经营计划,直面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市场竞争态势,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增长方式转型、盈利模式转变、管控模式优化,切实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努力推进年度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1)着眼培育内生动力,切实提升创新能力。利用装备节能提效改造,成功研制了高效节能电机、绿色高效工业发电机、高压变流器及变流控制系统等产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产业优势,着力打造海上风力发电技术与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风力发电机研发(实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了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式风力发电机等综合试验平台,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高地。

 (2)着眼提升质量效益,稳步实施精益管理。公司加快推动管理理念由生产经营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由传统粗放型向精益运营型转变。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行精益管理”的整体思路,以风电业务板块为试点,以电机、泵业等核心业务为支撑,以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成本管控、市场营销、过程管理等全价值链各环节为切入点,通过全员参与、持续改进,逐步推行精益管理,为公司管理转型升级、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提供有力保证。

 (3)着眼营销创新,构建大营销管控体系。积极推行“全员营销”理念,在全公司范围开展“全员营销”大讨论活动,促使全体职工有市场的意识,有为客户服务的意识,以此实现营销主体的整合性,为顾客创造最大的价值,最终使公司获得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营销资源总体把控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加速推进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强化大客户管理,建立了涵盖客户公关、合同洽谈、货物交付、存货管理、货款回收的全过程营销信息管理体系。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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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17.41%,主要是风电行业回暖,风力发电系统销售收入和贸易业务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22.93%,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也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8.51%,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销售费用也增加,但销售费用率是下降的。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18.16%主要是公司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8.53%,主要是公司本期用募集资金偿还借款,同时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所以财务费用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支付的材料采购及投标保证金等款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减少,主要是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增加723.86%,主要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投资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增加96.19%主要是公司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使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公司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5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5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837万股新股。截至2015年2月3日,公司共向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920,634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9,999,988.40元,2015年2月9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在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

 2、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2015年5月22日发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5月22日起停牌;2015年7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2015年7月6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7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0日起复牌。

 注:详情请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传统产品交流电机、水泵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订货量和订货价格较往年有所下降;风电产业受行业回暖的影响,订货和收入有较大增长。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按节点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5,622,706.90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4.57%,同比上升17.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578.70万元。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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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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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市场优势

 公司拥有雄厚的文化底蕴和强势的品牌影响力,“湘电”已经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市场开拓优势明显;凭借专业的技术、先进的装备、优质的服务,长期专注于机电一体化成套装备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发,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主导产品高压电动机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在国内行业前三,处于行业领军水平;风电产品凭借领先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行业地位持续攀升;经过多年的发展和锤炼,公司打造了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基础扎实、纪律严明的营销队伍,依托完善的营销渠道和遍布国内外的营销网络,逐步建立了一套多层次、多元化的营销体系。

 二、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拥有2个研究院、6个研究所及2个方向的博士后工作站。公司研发能力雄厚,先后研制了大功率超导电机、高压高效异步电机、系列高压隔爆型电机、新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石油钻井电机和船用新型感应电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着力向节能、节材、降耗和智能化等高端领域拓展。成功开发了无刷双馈变频调速电机、大中型高压高效电机等高效节能产品。公司把知识产权作为战略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申请发明专利,为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保证,公司主导产品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试验优势

 近年来公司大力推动技改技措项目,加大技改投资,建成了国家级的极具规模的机电一体化专业试验平台。国家海上风力发电技术与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能源风力发电机研发(实验)中心均落户公司。

 四、人才优势

 企业的发展依赖于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来自于企业的职工。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机电一体化技术研发队伍和职工队伍,在研究、设计、工艺、生产方面具有强大人才保证。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772人,其中:国家级专家5人;技术工人3832人,高技能人才占全部技术工人的37.1%。

 五、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七十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电工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国务院确立的国家重大装备国产化研制基地, 被誉为"中国电工产品摇篮"、"中国民族工业脊梁"。公司是中国机电行业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机械工业最具影响力的品牌"等荣誉称号。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对外股权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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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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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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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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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743,405,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22,302,155.28元。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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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柳秀导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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