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房产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1,000,000元,公司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宜华房产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02月18日,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注册地址为: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房产租赁代理。楼宇维修,市政道路建设;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宜华房产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态良好,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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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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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宜华房产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301,000,000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宜华房产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为736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