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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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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现有《每日经济新闻》媒体质疑:

 传闻(1):我公司从2015年7月23至28日近几日的换手率较高达到约50%;

 传闻(2):质疑公司大股东在暗道减持

 对此我公司非常重视,积极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不属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本公司严格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媒体关注的“真实换手率”本公司认为不属于“法定”表述,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可能性,按此算法从7月23至7月28日最高换手率约为16%,在此澄清。

 传闻(2)不属实, 近期公司股价从7月2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涨幅较大,公司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了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7月21日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前期减持按法规要求及时披露,7月20日后大股东响应国家号召承诺半年不减持,不存在大股东暗道减持事宜。公司董监高人员未出现参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及控股股东于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谴责该媒体误导性报道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说明。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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