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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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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在此环境下,公司管理层及各业务板块经营团队积极应对,不断加强在OCR识别、手写识别、轨迹输入、人脸识别等智能模式识别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并努力开拓各项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此外,母子公司架构模式及子公司激励计划推行带动的正面效应进一步显现,公司核心业务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像识别、OCR识别相关产品及授权、空气污染检测等业务同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06.91万元,同比增加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8万元,同比减少82.92%。

 二、公司经营计划在2015年半年度的进展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年度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不断加强研发创新,拓展核心技术新的应用范围。报告期内,根据市场需求,公司陆续推出速录笔V587、E典笔八国语言版、电纸书阅享系列、绘画板小黑系列、霾表N1、霾表S300、室外大型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小家碧玉、壁挂式空气净化器学生卫士、专业人脸门禁一体机等新产品,保持公司在不同方向的品牌竞争力。另外,多项行业应用方案取得进展,人脸考勤云平台进一步成熟,人脸仪和人脸模组在行业开始推广;PM2.5检测模组相继推出市场;电子签批产品进军海外。继续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积累:生物特征识别方面,基于深度学习的可见光人脸识别技术取得突破并产生实际应用,指静脉识别技术基本达到实用程度;电磁技术方面,进行大尺寸液晶屏触控技术开发,取得进展;文字识别方面,日韩文整句手写识别取得突破,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OCR识别算法持续提升识别准确率;空气质量检测方面,针对用户需求推出了空感系统,用于全面监测室内室外空气质量。

 2、进一步加强母子公司管理及风险管控工作,通过信息系统建设、财务风险防范、资金链控制、经营预算考核等促进集团的规范管理与风险控制。

 3、继续加强激励政策,调动各子公司管理层经营的积极性,从机制上保障激励与约束体系建设;同时从资金、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协同效益,支持子公司业务及重要项目的推进,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共赢。

 4、销售模式革新,激发现有业务能量。除渠道、行业、电商等商业模式外,公司结合移动互联信息时代的特点,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推广模式,推动公司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三、风险分析

 公司存在投资者索赔诉讼、新涉领域时间短、市场竞争加剧、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化、集团管控、人力资源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请参照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的“风险分析”部分。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迎建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有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其中,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分别不超过1.2亿元和2.5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11: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超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

 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理财时必须有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其中,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分别不超过1.2亿元和2.5亿元。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3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2月12日完成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3,1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52.05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7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汉王多语种多平台文字识别软件系统及产品”等五个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24,944.00万元外,剩余为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06月30日):

 单位:万元

 ■

 注1、“汉王多语种多平台文字识别软件系统及产品”项目完成开发目标,达到投产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53.90万元,项目剩余金额为2,846.10万元。经201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剩余2,846.1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11年11月15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 2012年7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2015年2月1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结余资金归还超募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313.6万元归还超募资金。

 注3、 2012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设”变更为购建汉王南方研发中心基地大厦的议案》,同意将“全国营销平台综合体系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372.63万元变更为购建汉王南方研发中心基地大厦,并经2012年4月17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8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对汉王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制造”)进行增资。截至2015年6月30日,汉王制造已累计提取使用超募资金3,958.38万元。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7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教育行业控股子公司汉王智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智学”)。

 2011年10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对汉王智学增资;

 2011年10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2012年6月1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6月1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并且于当月支付完毕。

 2012年7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对“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追加投资。2015年2月1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数字化仪相关设备与软件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结余资金归还超募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313.6万元归还超募资金。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累计使用101,588.78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10,476.8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余额为10,476.88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有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

 2、有效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购买额度

 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其中,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分别不超过1.2亿元和2.5亿元。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保荐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使用超募资金理财时必须有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其中,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分别不超过1.2亿元和2.5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7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刘迎建先生的书面说明,提请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刘迎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030,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9日(星期日)至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00 -11:00,下午 1:30 -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8月5日下午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2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汉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5:00至2015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 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 朱德永、周英瑜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后附授权委托书。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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