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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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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37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延续了缓慢复苏态势,国内经济面临惯性下滑压力,国内市场整体需求疲软;同时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节能减排压力加大,油漆涂料行业面临严峻挑战。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思路稳步发展,继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大力加强原材料环保替代、大幅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推广,不断完善环保、安全设施,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对生产经营的冲击,保持了经营业绩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下降6.39%;实现净利润1.52亿元,同比增长404.1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减少:

 ■

 注:根据公司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重庆龙之泉涂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60%,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投资人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两次缴纳。第一次500万元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纳;第二次500万元在公司设立后三年之内足额缴纳。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出资300万元,余下投资款300万元应在在公司设立后三年之内足额缴纳。

 根据重庆龙之泉涂装防腐工程有限公2015年4月15日修改的公司章程,其注册资本调整为1,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40%,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投资人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三次缴纳。第一次500万元在公司设立时足额缴纳;第二次500万元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第三次500万元在2017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2015年4月14日,公司收回第一次出资款100万,实际出资变更为2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苏中俊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3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中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苏中俊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苏中俊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明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等多种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明贤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张明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明贤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张明贤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副总经理毕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毕胜:男,49岁,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公司三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重庆特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于2012年9月10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外,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3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七届第十次)董事会于2015年7月30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苏中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73,43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7股派现金0.8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73,43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33,592,220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2,046,113.6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204,611.3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5,597,778.59元,减去已宣告发放2014年度利润分配股利8,671,844.40元,2015年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303,767,436.49元;减去2015年半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股利135,280,772.64元,留存未分配利润168,486,663.85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82,268,399.57元,减去2015年半年度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8,749,510.40元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将减少为43,518,889.17元。

 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刊登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本方案由公司全体董事经过反复讨论后拟定。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公司自1998年后再未推出过股份送转方案,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公司具备通过送转股份扩大股本的能力,也希望满足广大公司股东意愿,经过审慎讨论后拟定了本次包含高比例送转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被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需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

 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实施前提。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副总经理毕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毕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8月17日下午2:30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改《公司章程》事宜。

 召开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毕胜:男,49岁,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公司三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重庆特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于2012年9月10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外,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3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七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于2015年7月30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汝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具备通过送转股份扩大公司股本的能力,也希望满足广大公司股东意愿。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3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定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15:00-2015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2015年8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0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5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传真、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11日-8月17日下午2:3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400051

 电话:023-61525006

 传真:023-61525007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5。

 2、投票简称:三峡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三峡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23-61525006,联系人:袁奕。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2015年第五次(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在所选择的委托意见后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须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注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3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1)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注:以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73,436,888股计算每股收益。

 (2)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注:以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73,436,888股计算每股收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主营油漆业务经营正常,利润同比预计稳定增长;

 2、公司业绩增长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出售所持有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37万股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2,431万元影响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后进行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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