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5-110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恒天天鹅”)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公告中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不低于 460 万股,增持金额不低于 8485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接到中国恒天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通过华泰基石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前公司股份数量(股)增持前持股比例(%)本次增持数量(股)本次增持均价(元/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增持后合计持股比例(%)
中国恒天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33,830,00017.67%4,753,01717.8757138,583,01718.298%

二、增持目的:中国恒天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做出增持决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定。

2、中国恒天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