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本期调整上年同期数主要系:1、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安科公司合并沃特特种公司;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科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与自来水公司分立,三方协议未签订完毕,出于谨慎性原则,2014年半年报暂时未确认部分工程施工收入。协议签订完毕后,公司确认了该部分收入,并调整了相关财务报表。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受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委托,为其持有的1,255,706,394股限售股份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上述股份于2015年7月8日上市流通。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49,394.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31%;营业利润为48,398.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9%;利润总额为54,746.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91.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3%;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38%。

 (一)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本报告期,公司自来水售水量稳步增长;受益于异地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及污水处理二厂在拆迁过渡期间仍保持正常运行等因素影响,本报告期污水处理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污泥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及中水服务稳定运营。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工程安装业务。

 (二)快速推进各项目建设

 1、自来水业务项目

 成都市沙西线输水管道(唐昌—绕城段)工程、成都市绕城高速给水输水管(光华八线—江家立交段)工程已完成部分管道安装;做好自来水七厂一期配套管线工程建设收尾工作,光华八线已实现通水目标。

 2、污水处理项目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建成投入试运行;巴中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期已建成调试;西安一污二期、二污二期除臭加盖项目的加盖安装工程已完成;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污水厂、银川污水厂一期二步建设工程、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正抓紧推进工程建设;成都市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工程、成都市高新西区污水厂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3、环保项目

 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正抓紧推进工程建设。

 此外,公司与兴蓉集团就开展彭州隆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合作,共同设立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加强合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报告期,公司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持续推进各项合资合作事宜。公司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开展供水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已与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对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增资并控股圣泉水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四川绿山生物科技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公司、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预核名工作均已完成;正在准备与新加坡联合环境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材料。

 (四)大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兴蓉研究院。此外,公司进一步优化及完善兴蓉安科组织机构,整合2个业务单位,新成立4个项目部。

 公司着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公司制度与国际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对接。

 (五)资金筹措

 报告期,公司除根据投融资计划,落实银行授信工作外,积极推进直接股权融资和直接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全力推进H股发行上市工作,目前相关方案等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第三方尽职调查。公司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已全部完成:2015年1月14日,短融一期2亿元成功募集到位,票面利率5%,期限6个月;2015年4月9日,短融(二期、三期)2亿元成功募集到位,票面利率5.10%,期限6个月。此外,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送审材料已递交交易商协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收购集团持有的沃特特种工程公司100%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光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4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5年 7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冯渊女士授权张桥云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董事刘李先生授权杨光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实际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法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本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次修订后的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本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事规则》(A+H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1、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建设;

 2、公司环保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建设;

 3、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潜在并购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资本结构,及其他一般商业用途等。

 在本次H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行投入项目的资金归回;募集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上市申请审核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和实际需求,在适用法律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对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拟定了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订立,将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2015-2017年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同意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效期为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签署并修改下述关联交易合同,包括:

 1、与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5—2017年度净水剂、水表采购合同》。

 2、与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5—2017年度水表维修及阀门检测委托服务合同》。

 3、与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5—2017年后勤服务合同》。

 4、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5、与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委托服务合同》。

 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委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委任吴咏珊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3月2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桥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桥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提议增补易永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项至第七项、第九项至第十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5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4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5年 7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冯渊女士授权张桥云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董事刘李先生授权杨光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实际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法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本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次修订后的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本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事规则》(A+H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同意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1、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建设;

 2、公司环保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建设;

 3、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潜在并购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资本结构,及其他一般商业用途等。

 在本次H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行投入项目的资金归回;募集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上市申请审核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和实际需求,在适用法律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对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拟定了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订立,将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2015-2017年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同意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效期为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签署并修改下述关联交易合同,包括:

 1、与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5—2017年度净水剂、水表采购合同》。

 2、与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5—2017年度水表维修及阀门检测委托服务合同》。

 3、与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5—2017年后勤服务合同》。

 4、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5、与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委托服务合同》。

 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委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委任吴咏珊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3月2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桥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桥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提议增补易永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项至第七项、第九项至第十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5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同意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修订后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5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5年8月1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5、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关于同意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7、关于同意签署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2015-2017年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第1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第9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5-49)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5 年 8月14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5 年8 月17日上午 9∶30-11∶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兴蓉环境”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028-85293300(转8107)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邱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5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永发先生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易永发先生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53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