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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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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900950 公司简称:新城B股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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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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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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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中央定调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背景下,央行连续降准降息,放松信贷门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期,构建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完善。多重政策效应叠加影响下,楼市逐步回暖趋势基本确立,其中一线城市回暖最为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40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增速比1-5月回落0.5个百分点。总体上依然延续了自2013年以来的下滑走势,累计同比增速不断创出新低,但从5月份开始降幅有所收窄;1-6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0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9%;销售额3.43万亿元,增长10.0%,增速提高6.9个百分点。今年前5个月,住宅销售量已经与去年同期持平,显示市场需求在进一步提升。

 房地产行业进入发展稳定期,众多房企在行业利润回归、面临发展天花板、两极分化初现、互联网+冲击下,纷纷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合作、重组、转型、创新成为行业的关键词。

 2015年是公司的战略转型年和管理创新年,公司坚定不移地强化战略执行,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产品质量与客户满意度,提高组织管控效率。公司坚持管理创新,在项目开发中引入“新城合伙人”制度,公司与员工实现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公司不断完善住宅3D模块技术、百年住宅技术,逐步形成新城产品差异化特色;公司积极推动总部+区域(城市)事业部+项目的三级组织体系和绩效管理体系落地,形成人才梯队和核心能力。

 报告期内,在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评选的"2013年度江苏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榜单上,公司位列首位。

 报告期末,公司共23个子项目在建,总建筑面积达317.89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面积73.97万平方米(含合作项目),销售金额77.29亿元(含合作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共8个子项目实现竣工交付,竣工面积为91.1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87.5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4.68亿元,净资产89.7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结算面积78.06万平方米(含合作项目),实现结算金额80.25亿元(含合作项目)。

 公司总体实现营业收入72.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99%;实现净利润7.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77%。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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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交付项目增多导致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着结算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销售收入增加而略有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人工费用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交付项目停止资本化,转入财务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预售收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对合营企业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借款及分配股利减少。

 3.2.其他

 3.2.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

 3.2.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为彻底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城控股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实现整体上市及公司价值回归,恢复融资平台的正常功能,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自2014年7月31日起停牌,开始筹划与解决公司B股问题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4月确定了以“新城控股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新城B股”的方式来解决公司B股问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5年5月8日及2015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摘要及其他相关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新城控股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2.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下半年,宏观环境较为稳定,供需博弈渐趋合理,楼市平稳可期。经济阶段性筑底,货币信贷政策继续稳健趋松;地方政策调整更趋灵活主动,稳消费基调下宽松化力度顺势加强。下半年土地市场依然会保持低量徘徊态势,城市之间的市场分化愈加明显。预计2015年下半年市场供应降幅收窄,需求继续回升,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将同比增长2%-5%。同时,随着库存的逐步去化,供需有望趋于平衡,房价将企稳并小幅反弹。

 下半年公司将秉持“聚焦目标,内练外拓重在执行;顺势有为,融合变革敢于创新”的策略,紧盯年度目标,加强组织管控和专业化建设,继续内练外拓、变革创新,稳妥推动住宅新技术的运用,致力于实现建筑产业化、长寿化、优质化。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新城控股发行A股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2015年总体经营方针,公司2015下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5个,新开工建筑面积190.62万平方米;计划竣工交付9个项目,实现竣工面积119.12万平方米。

 3.2.4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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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同比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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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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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土地储备6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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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710,016.51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121,382,459.1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112,138,245.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9,529,068.94元,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164,098,281.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4,675,000.61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王振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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