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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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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6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15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回复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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