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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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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所有相关议案,并于2015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596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目前,公司正组织各中介机构予以积极回复,根据有关披露标准,在“交易对方承诺业绩合理性和收益法预测的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在客户资源和客户认证方面的优劣势、以及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后期规划”等方面仍需作补充完善。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7月28日予以回复并按规披露,但为保证信息披露更全面、准确、详实,故暂未予以披露“公司关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敬请公司股东在会议相关议案表决时予以重视,并及时关注有关回复。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30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30日

 至2015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1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5年7月22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丽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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