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2日起停牌。后经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2015年7月4日分别发布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发布了进展公告。
201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事项及其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29日进行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