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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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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5-059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于2010年5月完成,本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海通证券需履行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因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仍在继续履行对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督导义务。

 2015年6月29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本公司分别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联合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将承接对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瑞银证券已委派赵源先生和刘一凡先生、德邦证券已委派赵麟先生和吴旺顺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赵源先生、刘一凡先生、赵麟先生、吴旺顺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公司将尽快与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及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赵源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中创信测首次公开发行A股、中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北满特钢重大资产重组、中科三环2003年配股、湖北宜化2004年配股、栖霞建设2006年非公开发行A股、湖北兴发2007年非公开发行A股、栖霞建设2008年公开增发A股、金地集团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兴业银行2010年配股、工商银行2010年配股、中钢吉炭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中钢国际非公开发行A股和湖南老百姓大药房首次公开发行A股等。

 刘一凡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老百姓大药房首次公开发行A股、新湖中宝非公开发行A股、南京医药非公开发行A股、复星医药发行公司债、中航工业集团收购东安动力、中航科工收购中航光电、广汽集团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暨首次公开发行A股、康弘药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等。

 赵麟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省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爱建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引力传媒首次公开发行A股等。

 吴旺顺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独一味首次公开发行A股、罗普斯金首次公开发行A股、省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广联达持续督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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