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投资
参与筹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滨州农商银行;
●投资金额:1.68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资金介入增加的财务风险;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参与筹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滨州农商银行”,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滨州农商银行拟注册资本为15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其中,公司拟以每股1.60元的价格认购1.05亿股股份,合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投资协议尚未签署。
(二)该项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滨州农商银行的设立需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滨州农商银行是在滨州城区两家农合法人机构(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沾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法人股占比不低于51%,自然人股占比不高于49%(其中职工自然人股占比不高于20%);业务范围主要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拆借;国际结算;贸易融资;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同时开办了结售汇业务、人民币理财业务和代理实物黄金销售业务。滨州农商银行成立后,在滨州城区两家农合法人机构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项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开办其他业务。该公司尚在筹建阶段,相关的账务资料等尚处于监管部门审核阶段,暂无法披露。公司本次拟投资1.68亿元人民币持有该公司7%股份。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参与滨州农商银行的设立事宜系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做出的。
公司本次参与筹建民营银行,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通过参股筹建民营银行,可以积累在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并有助于丰富公司的经营结构、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投资行为完成后可能会发生公司与滨州农商银行之间新增的存贷款等关联交易,对此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相关程序办理,使关联交易的发生合规、合法。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资金介入的风险:成立新公司将占用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合作相关事项,系公司与相关公司达成的初步意向,合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滨州农商银行开业经营需要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因而存在因监管部门不批准导致该公司不能设立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9人。
(五)会议由王力民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筹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投资参与筹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5-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37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威尔仕白鹭湖大酒店(滨州市黄河15路渤海1路1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4日
至201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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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2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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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56617
(三)联 系 人:丁泽涛 顾宝仲
(四)联系电话:0543-3288398/328850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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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