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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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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7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27日下午15: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348,551,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69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7人,代表股份419,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48,132,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02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419,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证券投资额度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8,548,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16,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894%;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琪、王月鹏

 3、结论性意见:

 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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