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编号:临2015—07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康恩贝)于2015年7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的通知,胡季强先生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胡季强先生有关增持康恩贝股份的事宜及增持计划,胡季强先生拟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止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继续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详见于2015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57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15年6月29日首次增持至7月24日收盘,胡季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701.5845万股(按公司2015年7月7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除权前计折合1,000.9321万股),均价15.44元/股,增持股份占公司现总股本167,382万股的1.02%。至此,胡季强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胡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202.1693万股(按公司2015年7月7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除权后计折合13,943.6878万股),占公司现总股份167,382万股的8.33%。

 本期增持后,胡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5,645.2723万股,占公司现总股份的9.35%。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胡季强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7月27日出具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申请。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