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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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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7月24日分别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江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罗明先生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志江于2015年7月23日将其所持5,0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10.83%,占公司总股本的2.07%)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罗明于2015年7月24日将其所持1,3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7.43%,占公司总股本的0.54%)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两人均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股份质押登记起至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2015年7月23日,李志江因借款已归还,将其于2014年1月27日、7月10日分别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的1,300,000股、2,400,000股,合计质押的3,7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8.02%,占公司总股本的1.53%)高管锁定股全部解除质押,并于当日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累计质押公司股数24,94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54.04%,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罗小艳(李志江之配偶)累计质押公司股数27,44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91.47%,占公司总股本的11.34%;李驰(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累计质押公司股数14,12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88.25%,占公司总股本的5.83%;三人累计质押公司股数66,50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72.16%,占公司总股本的27.47%。

 截至本公告日,罗明累计质押公司股数13,64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78.00%,占公司总股本的5.63%。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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