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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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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第七十六条进行补充和完善。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全新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路冰箱分公司及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路冷柜分公司,情况如下:

(1)冰箱分公司设立

公司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路冰箱分公司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营业场所:中山市南头镇东旭路16号

营业范围:生产各类家用电器、小家电产品、厨卫用具以及各类家用电器零配件;公司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分支机构负责人:蔡拾贰

(2)冷柜分公司设立

公司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路冷柜分公司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营业场所:中山市南头镇东旭路16号第2栋

营业范围:生产各类家用电器、小家电产品、厨卫用具以及各类家用电器零配件;公司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分支机构负责人:蔡拾贰

上述设立情况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头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公告》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8月1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1日15:00—2015年8月12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5:00至2015年8月12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5年8月6日(星期四)。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5年8月10、11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5年8月11 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100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5:00至2015年8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洽谈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已于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冯胜男女士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冯胜男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周江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江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周江海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邮编:528427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周江海,男,1986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专员。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周江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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