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激励计划》”),并于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4年年度员工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临2015-022)。根据本公司《员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以税后奖励金另加不低于税后奖励金25%的个人出资,统一用于认购以本公司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锁定期为3年。该理财产品的具体投资运作由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决定,公司及激励对象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其运作。
近期,本公司代员工激励计划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托管人)签订了《广州证券鲲鹏广日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委托管理人管理、经营2014年度员工激励计划资产;委托托管人保管2014年度员工激励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179人参加,委托资产合计11,144,955元,其投资于本公司股票(600894)比例为60%-100%。近日,《资产管理合同》已完成备案手续,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开始运作。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