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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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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57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余斌先生、林圣杰先生、刘宇女士、王斌先生、陈玉峰先生、孙彦安先生、张在强先生、麦昊天先生、李文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在强先生、麦昊天先生、李文婷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新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公司现任董事(含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董事李乐伟先生、甄雪媚女士、独立董事吴英伟先生、毛炳强先生、薛自强先生将不再作为候选人参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公司对即将卸任的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8月1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斌先生简历

余斌,男,1965年出生,医学学士,经济师。

曾任职于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97年7月,创办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任广州市丰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斌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余斌先生通过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65%的股份。余斌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圣杰先生简历

林圣杰,男, 1965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

曾任职于广东国际技术合作实业集团、广州市丰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营运总部(广州)副总裁、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圣杰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宇女士简历

刘宇,女,1968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审计师。

曾任职于城启集团、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至今,任职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宇女士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男,1975年出生,法学学士。

曾任职于永富律师事务所、富成塑料有限公司。2004年6月起至今,任职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斌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玉峰先生简历

陈玉峰,男,1973年出生,管理学硕士。

曾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明安世纪医疗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职于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陈玉峰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彦安先生简历

孙彦安,男,198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职于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北京华隆胜科技有限公司、海纳宏源投资有限公司、明安世纪医疗健康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职于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孙彦安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在强先生简历

张在强,男,1965年出生,神经病学博士、医院管理EMBA,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肌肉病学组、神经病理学组委员、北京市神经病学临床病理讨论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伤残鉴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DRGs神经内科组首席专家。

曾任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总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总医师、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内科病区主任、神经内科病理实验室主任、行政副主任,神经内科一病房主任,神经肌肉疾病专业组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援疆专家;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内科神经病学教研室干事,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硕博生教师、首都医科大学神经病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现任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内科中心神经肌肉遗传病科主任、神经内科中心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执行主任。

张在强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麦昊天先生简历

麦昊天,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

曾任职于常德会计师事务所、超霸电工电器(顺德)有限公司、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万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莱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麦昊天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文婷女士简历

李文婷,女,1978年出生,经济法硕士,执业律师。

曾在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至今在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北京艾默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李文婷女士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5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在强、麦昊天、李文婷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 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 ___次, 未出席 __ 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在强,作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 __次,未出席会议_ 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 张在强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张在强(签署)

日 期: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麦昊天,作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绿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麦昊天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昊麦天(签署)

日 期: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文婷,作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绿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李文婷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文婷(签署)

日 期: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5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7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召开方式为:通讯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经过审慎核查,现推举文小兵先生、陈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前,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小兵先生简历

文小兵,男,1968年出生,法学学士,经济师。

曾任职于广州市丰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行政副总裁、营运总部(广州)总裁、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文小兵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宁先生简历

陈宁,男,1976年出生,管理学学士,会计师。

曾任职于广州市润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丰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现任广州誉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宁先生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6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及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02。

2、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绿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0
议案1中子议案①选举余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01
议案1中子议案②选举林圣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02
议案1中子议案③选举刘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03
议案1中子议案④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04
议案1中子议案⑤选举陈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05
议案1中子议案⑥选举孙彦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06
议案1中子议案⑦选举张在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7
议案1中子议案⑧选举麦昊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
议案1中子议案⑨选举李文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
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0
议案2中子议案①选举文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1
议案2中子议案②选举陈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2.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先生、胡小姐

3、电 话:020—22082969、22082956

4、传 真:020—22082922

5、邮 编:51061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13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余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林圣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刘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陈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孙彦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张在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麦昊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文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文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陈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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