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含59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01号文核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41亿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超额配售21亿元。
2015年7月27日,公司和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公司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19亿元,票面利率为5.1%;品种二(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2亿元,票面利率为5.3%。
公司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5荣盛02”;品种二简称为“15荣盛03”),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7月24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