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计划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见2015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150万股,增持均价为11.243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2416%,现将本次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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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拟自2015年7月2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0.9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李文彬先生、陈继成先生、黄超华先生、吴锦鹏先生、江春先生、陈恩敏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李文彬先生、陈继成先生、黄超华先生、吴锦鹏先生、江春先生、陈恩敏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