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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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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光东斌和董事王立军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明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发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属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卫、杨中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5-04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9日起连续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6月9日、6月16日、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5年8月31日。

 一、关于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5年8月31日。若公司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对拟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项目的审计、评估和其他相关工作,确定最终发行方案,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申请提前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对拟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项目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审计和评估等工作由于所需工作量较大,还有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在全力推进过程中。

 2、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向贵州省国资委报批或备案一事,已与贵州省国资委预沟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行方案,完善有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上报贵州省国资委审核。

 3、已初步确定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其他认购对象,目前双方正就认购的具体细节深入交换意见,并各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4、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发出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5年7月24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已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内容或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所有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建项目、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拟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的审计、评估和其他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暂不能最终确定。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将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完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继续督促、要求相关方加快推进拟增资控股某煤层气公司的审计、评估和其他相关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5年8月31日。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若公司在2015年9月1日前仍然不能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在停牌期限届满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日复牌,同时披露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告,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并在公告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2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详细说明筹划过程以及停牌期间未完成筹划的具体原因,并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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