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关于变更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其基本内容如下:
一、公司于2012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北证券为公司保荐机构,原指派梁化军先生和王静波女士为本公司保荐代表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已经结束,但因公司仍有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仍负有督导职责。
二、公司配股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76号文核准,2014年度配股已成功实施,且配股发行股票已于2015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东北证券是公司2014年度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并指定尹清余先生和王静波女士担任公司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配股的尽职推进工作及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时承担东北证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义务。
三、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本公司配股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首次公开发行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静波、梁化军变更为2014年度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尹清余、王静波,持续督导期间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尹清余、王静波简历
尹清余:男,1973年11月出生,汉族,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东北证券北京分公司东南市场部副总经理,9年证券从业经历。
主要从事企业改制与辅导、股票发行与承销、公司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万力达、科华恒盛、龙洲股份、火炬电子、天津华迈、通宇通讯等多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超电缆非公开发行项目、中超电缆公司债券项目、海益宝私募项目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并为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提供过融资、并购、投资、管理、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服务。
王静波:女,1970年3月出生,汉族,首批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高级会计师。曾任东北证券投行部东南市场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北证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15年证券从业经历。
主要从事企业改制与辅导、股票发行与承销、公司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梅花伞业、科华恒盛、中超电缆、龙洲股份、双杰电气等多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数十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并为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提供过融资、并购、投资、管理、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