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2日、23日、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拟将其持有的美尔雅集团公司的79.94%股份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已自2015年4月7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8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1日、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004号、2015005号.2015006号.2015007号公告)。
上述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仍无实质性进展需要进一步披露。
2、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改变主营业务的计划和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拟将持有的美尔雅集团公司的79.94%股份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