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15-04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

 注:公司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1,000万元和5,000万元两笔担保,共计16,000万元。

 2、以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0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德祥”)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青海分行”)签订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2015年青中银贸金授字第006号),西宁德祥可在协议额度内向中行青海分行申请进行开立信用证、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为保障西宁德祥本次授信协议的顺利签订,公司拟为西宁德祥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10,000万元。

 2015年5月7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晋和”)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总金额为4,5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合同》(合同编号:SX141715001262),在此最高额度内江苏晋和可向江苏银行申请进行综合授信业务,为保障江苏晋和授信合同的顺利签订,上市公司拟为江苏晋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4,500万元。

 2015年7月3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辉”)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总金额为4,000万元的授信,在此额度之内浙江和辉可向恒丰银行申请进行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为保证浙江和辉融资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浙江和辉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4,000万元。

 2015年7月20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银行”)签订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编号:15020101456),为保证承兑协议的顺利签订,公司拟为郑州嘉瑞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11,000万元。2015年7月22日,郑州嘉瑞同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了总金额为5,000万元的《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721720020201507),为保证借款合同的顺利签订,公司拟为郑州嘉瑞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

 2015年7月22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那曲瑞昌”)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总金额为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光郑东风支ZH2013011),在授信额度内那曲瑞昌可向光大申请进行贸易融资业务,为保证授信协议的顺利签订,公司拟为那曲瑞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16,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4月17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测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申请授权公司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公司均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均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测议案》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开披露的《瑞茂通关于2015年度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测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6)。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担保余额195,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59%,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