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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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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2014-057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2号文核准,于2013年3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53,19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404.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595.7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28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3]第1-00021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1)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项目;(2)高纯超细氧化锆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61,969.6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余额为17,144.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修订了《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与新规定保持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实施项目的子公司-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蚌埠科苑支行、中信银行蚌埠工农路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以下合称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或“本协议”),协议内容基本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根据《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凡金额低于10万元的,经项目主管、财务总监、总经理三级审批后列支;凡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经项目主管、财务总监、总经理及公司董事长四级审批后列支;同一个募投项目资金支出单次或累计达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限额时,公司财务部门及时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蚌埠科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97001040014849,截止2015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4,758.7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中恒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蚌埠工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513110182600004384,截止2015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12,386.1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高纯超细氧化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公司已在徽商银行蚌埠华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8230102100042998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3年8月24日,公司将本专户存款余额转存一般账户后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核查同意,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自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

 2014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核查同意,同意中恒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自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2015-058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公司将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并披露反馈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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