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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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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新常态寻求结构调整,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外部压力与机遇。一方面,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4.6%,处于较低区间;另一方面,货币与财政政策的定向宽松与微刺激,带来了部分行业的结构性机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公司的战略及业务布局凸显优势,较宽的产品线和多事业部的运作方式,使主营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398.72万元,同比增长3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9.45万元,同比增长37.90%。

 2015年上半年,公司基于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服务商定位,聚焦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细分领域,通过不同周期特点的业务组合,使公司发展更为均衡。智慧建筑业务保持稳定,市场层面加强优势区域与大集团用户营销,管理上将行业化与区域化结合,实现管理下沉;智慧交通业务抓住政府投资托底带来的发展大机遇,城市轨道交通业务的覆盖区域增加到九个城市,同时产品线从单一产品延伸到涵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综合安防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的轨道交通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签约创历史最好成绩。智慧医疗业务加快布局,以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金融手段助力,巩固在新建医院专业子系统领域的优势,同时谋求在智慧医疗及移动医疗端的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地取得了惠州信利中央空调能源站及水蓄冷系统节能服务、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号线综合监控及综合安防系统、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十三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等大型项目合约,为未来业绩奠定良好基础。

 2015年上半年,公司寻求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技术+金融”、“工程+服务”,传统投资驱动型业务的周期性使公司谋求向弱周期行业及领域的布局。在政府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成立了专门部门以PPP模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围绕“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能源管理集约化”,聚焦优势行业,紧抓项目落地,取得一定效果。同时利用地产及物业谋求转型的机遇,探索建筑后市场,尝试与大企业合作,搭建开放平台,做好数据挖掘利用,培育以服务为业态的建筑后业务。

 201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完成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股权激励成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有效工具,践行了达实的“分享”文化。同时,公司启动了上市以来的首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久信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内生与外延发展并重,推动公司在智慧医疗领域的布局。多年酝酿的与日本三菱、台湾中租合资的专业节能公司也在报告期内落地,是公司国际化合作的有益尝试。

 2015年上半年,公司总部达实大厦扩建正式完成建设报批程序并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提供一流的总部办公环境并贡献良好的经济效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磅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8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包德元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磅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5年7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9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于此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7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9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6号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00万股(含4,700万股)普通股股票。目前,公司已向两名认购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2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2,8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5,268.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304,731.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 [2014]第1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000,000.00元。201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34,438,364.4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3、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款余额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

 2、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000,000.00元,尚未使用424,304,731.77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0,133,632.6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4,438,364.4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该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截至201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已使用1亿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1~6月,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五、结论

 公司201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9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经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实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采取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深圳市小鹿暖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鹿暖暖”)40%的股权。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600万元。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小鹿暖暖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月亮湾大道诺德假日花园*****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波

 5、经营范围: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

 6、股权结构如下:

 ■

 7、主营业务:核心业务是打造区域性“云医院”,基于云医院构建和切入B+B2C分级诊疗、健康管理、医药联动、体检合作、诊后随访、家庭医生等整个医疗生态体系。

 8、业务线规划:从最开始的诊后随访,逐步延伸到更多的可盈利的服务种类:诊后康复咨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药用药咨询、肿瘤康复管理、术后恢复咨询、家庭医生服务、预防保健门诊等。

 9、团队情况:小鹿暖暖团队在网络医院建设、医疗健康领域、知名互联网公司有丰富的经验具备一流的专业素养与行业经验。员工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MBA、硕士学位、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级专业人才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

 三、交易达成的主要合作意向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投资方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对小鹿暖暖进行增资,增资后,持有其40%的股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

 ■

 2、投资估值:

 达实智能以1,600万元对小鹿暖暖进行增资,取得小鹿暖暖40%股权。

 3、资金用途

 小鹿暖暖须将本次融资所得的资金用于:网络医院平台对接、市级云医院建设、互联网医疗品牌建设与营销推广、网络与系统建设与运维、互联网医疗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建设等用途。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存在的风险:

 ①医改政策推进缓慢。公立医院改革和多点执业受体制性影响较大,政策落地存在进程缓慢的风险。

 ②初期用户接受度低。作为一种新兴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存在初期功能不完善,用户接受度低的风险。

 ③盈利不确定性风险。互联网医疗仍处于起步阶段,盈利模式不清晰,存在盈利不确定性风险。

 2、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①完善公司“智慧医疗”战略布局。本次投资,将推动公司现有智慧医疗业务向以互联网云医院为基础的互联网医疗生态系统的深度延伸,有利于完善公司在智慧医疗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

 ②推动公司的互联网转型。小鹿暖暖拥有互联网基因与思维,合作有助于公司把握互联网医疗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会,加速公司的“互联网+”转型。

 ③小鹿云医院提升公司智慧医疗业务竞争力。小鹿暖暖以先进的理念为各市建设“云医院”,通过智慧医疗基础建设和医疗资源优势整合,打造广泛协同的医疗服务平台,成为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提升达实智能“智慧城市”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签订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细节内容及合同条款仍在协商中,双方将尽快签订股权增资协议书及办理工商变更事宜。公司将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签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深圳地铁三期工程9号线AFC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1号线AFC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44,800,701.7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法定代表人:林茂德

 2、主营业务: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3、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4、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公司与甲方以前年度签约的深圳地铁3号线自动化集成系统项目、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仍有质保、结算及维护增补的业务往来;2015年6月新签订了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号线综合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合同、深圳地铁三期工程9号线、11号线、大修基地车场智能化系统和环控电控箱柜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

 7、甲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深圳地铁9号线全长约为25.464km,共设22座车站,合同金额为129,899,581.66元。

 2、深圳地铁11号线工程AFC系统全线18个车站,合同金额为114,901,120.13元。

 上述两个项目的实施范围相同,包括:深圳地铁9号线、11号线车站和车辆段培训中心、维修车间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及安装、接线、调试、联调、验收、开通、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9号线、11号线AFC系统卖方负责CLC检测中心9号线、11号线范畴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安装、接线、调试、联调、验收、开通、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9号线、11号线AFC系统配合CLC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网络安全测试、系统调试等工作。

 (二)项目工期

 深圳地铁9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暂定于2016年12月开通运营,深圳地铁11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暂定与2016年6月底开通运营。

 (三)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价款支付

 合同对预付款、期中支付、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支付等均进行了约定。

 (五)违约责任

 合同对买方在支付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对卖方在货物质量、货物数量、供货时间、文件提交、质保期责任、提供服务、安全事故、验收时间、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支付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抓住智慧交通大发展的行业机遇,发挥“智慧、节能”的技术优势,持续巩固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竞争实力和服务能力。合同总金额244,800,701.79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38%,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深圳地铁三期工程9号线AFC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

 《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1号线AFC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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