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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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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破坏性创新的未来
□毛志辉

 □毛志辉

 

 “破坏式创新”一词最早源于哈佛大学商学院创新理论大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在1997年所著的《创新者的两难》。根据其理论,所谓的创新并不是生产更好的产品给既有顾客,而是破坏既有市场,推出更简单、更便利、更便宜的产品,提供给要求不高的新顾客。一旦破坏式产品在新市场或低端市场立足后,就会逐渐进入产品改良阶段,破坏者就有可能成为市场的引领者。

 在任何一个行业中,破坏性的力量总是推动着新的发展浪潮,因为它可以促使更多的人购买和消费。丰田如何超越通用成为全球最大车企?戴尔怎样在电脑产业中打败IBM?一个小小的零售商沃尔玛,又是怎样成为西尔斯和凯马特的最大竞争对手,最终成为世界最大公司?考察“超级企业”新贵们的成长跃迁史,大都能从中发现深植于企业主体的破坏式创新基因,并且这些基因支撑着他们不断自我革新、保持鲜活。

 著名企业家、管理创新研究专家乔希·林克纳的《破坏式创新》一书,通过对大量世界著名公司成功案例的分析,从客户、产品、运营、客户体验、品牌公关及企业文化等多个维度,揭示了破坏式创新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能。

 在竞争日益白热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对于个人、团队及企业创造力的要求已前所未有地得到大幅度提升。身为全球最大的互动营销策划机构ePrize的创始人及前CEO,林克纳将自己连续4次创业和长达25年玩转爵士乐的经验,及其对数百位以创造力惊人著称的企业家、艺术家群体的访谈中,总结出如何在组织的每一层面按部就班地有序推进创新。在他看来,创新藏在组织运转层面的每一个细节中,一个富有进取心的企业,在各种不同层面均应保持训练有素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与克里斯滕森对“破坏式创新”的经典定义有所区别的是,在林克纳的视域里,“破坏式创新”不仅是“后起之秀”超越领先企业的有力武器,更是领先企业持续巩固其领先地位的有效法宝。重大的市场创新都是从破坏或者自我破坏开始的。只有破坏,才能改变原有市场的游戏规则,丰富自身的价值体系,所以对于“初出茅庐”的企业而言,通过破坏式创新的竞争策略,对行业内传统的东西进行革命,建立新的秩序,从而推动自身的发展和行业的进步;对于行业的领导者而言,要保持领先优势,则需要在产品、运营、客户体验乃至品牌本身进行自我破坏、自我革新,此所谓不破不立、革故鼎新。换句话说,伟大的创新大都以对原有体制机制的破坏为前提和目标,创新型的企业需要在组织内培植创新的基因来保证原有的体制机制可以被瓦解。

 通过对众多那些取得伟大成就的机构和个人的研究,林克纳这样总结:具有创新气质的相关法则总是体现出破坏性思维模式。那么,究竟是哪些法则,能够使得人们摒弃对失败的恐惧、忘掉在集体中的安全感而去拥抱持续的破坏式变革思维呢?林克纳总结了破坏性和创新式的八条法则,包括放下过去、激发勇气、拥抱失败、逆向思维、畅想可能、自我淘汰、排斥局限、面向未来。世界在变化,市场在变化,人也在变化,而这些创新法则则是应对变化的“定海神针”,是人们驾驭变化而不被变化驾驭的“开山之斧”。

 从林克纳的考察中可以看到,正是通过从头到尾的改革创新,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从一家濒临倒闭的纺织厂蜕变为世界著名的保险和多元化投资集团,3M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矿产公司成长为生产数以万计产品的跨国集团,电脑生产领域的先驱者IBM则成功转型为科技服务公司,曾经的世界电报业巨头西联公司如今已经成为世界领先的特快汇款公司……这些公司的领导者总是富有勇气和想象力地抓住时代变化时的新机遇,最终他们仍能使公司继续保持家喻户晓。避免在停滞中慢性死亡,成功的公司总是能够自我救赎,而不是等着竞争对手或者市场条件去为它做这个工作。

 林克纳在书中所表述的观点,尤其是对“拥抱失败”、“自我淘汰”的褒扬,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张瑞敏那句决绝的名言:“自杀重生,他杀淘汰。”在互联网和数据化大背景下,国内的各个行业也都在迎来产品、技术和服务升级的高潮。张瑞敏的海尔面对的是一场速度与时间的赛跑,所以他要寻求自我颠覆;王石担心未来房地产行业出现类似“小米”的搅局者,所以万科向着城市配套服务商的方向迈进;马化腾越来越看不懂年轻人的喜好,所以腾讯在努力追求常变常新……在这瞬息万变的时代,对于任何一家企业而言,若只是固守住一时一地的风光而不常思破坏或自我破坏,“梦想”变成“空想”、“传奇”变成“传说”或许便只是时间问题。

 创新不一定成功,但不创新一定会灭亡。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突进,已经对当下的每一个企业都提出了重大挑战,任何企业都有可能在一夜之间被别人超越、占领、推翻。用林克纳的话来说——“任何人,只要有一台电脑,一张信用卡,就可以在几周之内复制你的商业模式,偷走你的业务和客户,最后,你唯一和他产生差异的,就只剩创造力了”。很多伟大企业的失败,不是因为做出了错误的商业决策,更不是他们不够努力,而是缺乏了破坏式的创新,缺乏了推动自身新陈代谢的强大创造力。正如诺基亚再努力也不可能扼杀苹果的崛起;国美再努力也不可能压制京东的冲击;新华书店再努力也不可能阻止亚马逊的侵袭。可以预料的是,林克纳所说的破坏式创新,还将在各个领域中更加频繁地发生,任何拒绝创新者,都会被创新者超越,任何故步自封者,都会被积极进取者颠覆!

 当然,在《破坏式创新》一书中,林克纳绝不仅仅是向人们展示破坏式创新对于一家企业、一个组织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他还告诉了人们如何驾驭创新、如何提升创造力的过程,以求在创新的每个阶段实现大幅向上发展的目的。“颠覆自身产品”是破坏性改变的起点,作者总结了诸多用以重塑核心产品和服务的创意;“改组你的运营”与创新成果同样重要,作者同样提出了有效的策略来提升商业运营方式;“改造你的文化”则潜入深层的整体改造过程,为人们带来一些耳目一新的思路和方法;书中的“创造生动体验”、“讲一个难忘的故事”、“重新定义客户”等章节,也都不乏新颖的观点,为人们带来理念上的触动。作者试图通过对企业组织各个层面的创新需求的剖析,帮助人们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创新性破坏系统,以持续的破坏性精神拥抱创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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