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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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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57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完成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发布了《康美药业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及复牌的公告》(临 2015-05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李建华、林国雄、王敏、彭钦、庄义清、温少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亿元。

 2015年7月21日,公司接到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李建华、林国雄、王敏、彭钦、庄义清、温少生通知,上述人员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1日已完成增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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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方式

 马兴田、邱锡伟、林国雄、李建华、王敏、彭钦、庄义清、温少生通过个人证券帐户增持公司股份。

 许冬瑾通过自筹资金3,400万元及融资资金6,800万元认购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7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500万股,成交价格为20.20元。

 三、相关承诺

 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李建华、林国雄、王敏、彭钦、庄义清、温少生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于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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